南宫惠州市兴永达塑胶五金电业成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500元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6-23

  

南宫惠州市兴永达塑胶五金电业成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500元

  中邦质料消息网讯 即日从信用中邦(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州市惠阳区城乡处理和归纳法律局对惠州市兴永达塑胶五金电业成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责罚:罚款邦民币1500元。行政责罚断定书文号:粤惠阳执C罚字〔2023〕18号南宫

  当事人正在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新丰塘口地段投资筹办有一处五金加工场,厂内维持有2幢修造物,分离是1幢厂房以及1幢宿舍,此中宿舍楼第2层楼层行使有150平方米行动了员工食堂举行行使;厨房内部修立有2台家用燃气灶具(双灶)以及1台大锅灶,家用燃气灶具(双灶)的燃烧器额定热负荷功率分离为左侧4.2KW,右侧5.0KW,2台家用燃气灶具(双灶)热负荷功率相当;大锅灶燃烧器的热负荷功率为15KW;3台炉灶燃烧器的额定热负荷总量为33.4KW;当事人行使燃气未装配可燃气体报警装备

  《中华邦民共和邦安好临盆法》第九十九条第(八)项“临盆筹办单元有下列行径之一的,责令刻期订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过期未订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负担职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告急的,责令停产收歇整治;组成不法的,遵守刑法相合规章根究刑事负担:(八)餐饮等行业的临盆筹办单元行使燃气未装配可燃气体报警装备的。”